1.学院全数退费:
*在开课时间时无故没有开课。
*没有按照时间的规定,无故停课。
*在规定的完成课程时间内以前,无故停课。
*没有尊守学生合约的规定。
退费时间和退费数额:
接到学生通知的14天内:
*全数学费和定金;以及
*非学费以及/或者附加费
(根据学生合约,扣除有关的银行行政费)
2.学生退学的退费
*接到通知后的14天内。
*接到学生书写的通知书后,根据以下图表的数额退费。
%(根据学生合约1.7条与1.10条,学费和附加费总数额) |
接到学生的退学通知 |
100% |
多于开课前的28天 |
50% |
开课前不超过14天 |
25% |
开课后不超过3天 |
0% |
开课后超过3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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